改革開放30多年來,國有企業改革不斷取得重大進展,為推動發展、改善民生、提升國家綜合實力作出了重大貢獻,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。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,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。2015年8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。按照“四個全面”戰略布局的要求,堅持問題導向,切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,需要處理好幾個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問題,把握好改革的方向和關鍵,確保改革能夠見實效。
首先,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持“三個有利于”方針。2015年7月,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考察時提出“三個有利于”方針,“推進國有企業改革,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,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,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”。國有企業改革方向問題至關重要,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。一方面,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,堅持“兩個毫不動搖”,改革要積極促進國有資本、集體資本、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、相互融合,推動各種所有制資本相互促進、共同發展;另一方面,國有企業改革又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,堅持權利、義務、責任相統一,堅持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相結合。對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,要把經濟效益當作一條“硬杠杠”,促進國有企業不僅成為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率,而且要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的獨立市場主體。
其次,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依法治理,增強國企活力。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。一是要在推進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上下功夫,要清晰邊界,真正實現產權清晰;二是要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上做文章,規范董事會建設,形成有效制衡機制,真正規范公司治理。把體制創新與企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,以制度創新激發國企活力、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。針對國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,監管要從什么都管轉為管資本為主。要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,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,做到監管部門該管的不能缺位,不該管的不能越位;要依法將應由企業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,將相應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政府。
第三,激發和釋放國有企業活力,要激發和釋放國有企業的企業家群體活力。國有企業改革要從制度層面重視培育企業家精神。和其它市場主體一樣,國有企業的企業家也是駕馭市場的主體。激發國有經濟活力,資本只是企業家調動資源、實現創新的工具,公司治理結構應當發揮企業家駕馭市場的能力,從制度層面完善相應的激勵與約束機制。要深化企業用人制度改革,選拔最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去經營國有企業,并且有積極性去創新創造,營造寬容失敗的氛圍。同時,還要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,把機制創新與企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,為國有經濟帶來真正的效益。
最后,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。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,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、控制力、影響力、抗風險能力,必須堅持黨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、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,實現體制對接、機制對接、制度對接、工作對接,企業黨組織要以具體可行的方式、方法和途徑來充分發揮作用。在國有企業發展和改革中,必須始終牢記,制度創新不能丟掉政治領導,改進管理不能丟掉政治優勢。隨著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,國有企業黨組織的職能應從占有、支配資源轉到加強思想政治領導,把握大局和方向,發揮政治核心作用。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,只有這樣,才能在推進經濟轉型升級,建設制造強國中發揮示范和引領作用。
改革從來都不會一帆風順,必須以更大的勇氣和智慧攻堅克難;改革也不能?;茏?,必須穩扎穩打、務求實效。改革進程中,一些存在多年的體制機制藩籬必然要打破,這些深層次的改革既要堅定不移,亦要于法有據,應在法治保障下促進改革。任何一項改革都不是孤立的,保障國企改革順利進行,還需要更多領域的改革統籌協同推進。
(選自國資委網站)